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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

和諧的家庭關係_花蓮博愛浸信會主日講道_連國欽 牧師

講員:連國欽 牧師
主題:和諧的家庭關係 Harmonious family relationship
經文:歌羅西書三章18-21節

18.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。
19.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不可苦待他們。
20.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
21.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


◎經文對主題的釋義: 
今天的社會有許許多多的異端,他們最終是要拆毀家庭關係,讓這個世代更加的敗壞。基督徒應該要在這世代成為美好的見證,讓更多的人能羨慕基督化的家庭。這段經文保羅所強調的是,基督徒在家庭中的個人責任,而不是權利。如果基督徒能善盡個人的責任,而不是只要求自己應有的權利,那麼家庭就會有和諧的關係。 


1. 妻子順服丈夫 
(1) 妻子的責任就是願意讓丈夫居首位,也就是願意放棄一些應有的權利。這不代表妻子都不能表達自己的意見,而是表達後要將決定權交給丈夫,這樣丈夫才能成為一個有信心的男人。

※站在妻子的立場,你覺得將決定權交給丈夫妥當嗎?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做?

(2) 從創造的次序來看,上帝是先造亞當,後造造夏娃;夏娃是亞當的配偶,而配偶的原意是「在他面前」、「相等」的意思。因此,這個先後的次序,不代表妻子的能力比丈夫低,而是丈夫是妻子的頭,妻子就應當順服丈夫。

※你可以接受這個論點嗎?

(3) 猶太人有一句格言:
「與一個女人結合,這個男人要嘛站起來,要嘛倒下去。」猶太人知
道女人對男人的影響力很大,這個男人之所以站起來,乃是因為他的妻子成為他的幫助者,又能順服他。相對的,這個男人會倒下,則是因為他的妻子不願意順服,又會拆毀他的緣故。

※這句話給你什麼提醒?你要如何回應? 

2.丈夫疼愛妻子 
(4) 「愛」不單單是情感上的愛,而是靈裡的關心,顧念對
方好處的愛;而「苦待」則是使人感到痛苦的意思。保羅在這裡給作丈夫的責任是疼愛自己的妻子,當丈夫會疼愛妻子,就不會使她感到痛苦。

※站在丈夫的立場,你認同丈夫所該負的責任嗎?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做? 

(5) 把妻子當作是自己「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。」這正如保羅所說的「不可苦待他們」,也就是說為人丈夫的在做什麼事之前,都要思考這樣做會不會讓妻子感到痛苦。因為,讓妻子感到痛苦,就像是在挖自己的肉,砍自己的骨頭。

※你可以接受妻子是骨中的骨、肉中的肉嗎?你有這種感受過嗎? 

3. 兒女聽從父母 
(6) 保羅所說的「凡事聽從」是一種態度,他不要為人兒女的只選擇在自己喜歡的事上聽從,或是選擇對自己方便的時候才聽從。他要基督徒兒女,要在主裡凡事聽從父母。因此,「凡事聽從」和「在主裡聽從」是一樣的意思。

※身為兒女的你,覺得自己是凡事聽從的那一位嗎?你覺得在什麼情況下最容易聽從?什麼情況下最難聽從? 

(7) 從保羅的論述中,作兒女的聽從父母,就一定會蒙受神的賜福。而人之所以無法聽從父母,就因為心中有叛逆。

※從士師記的參孫,及路得記的路得身上,給你在聽從的事上有何提醒?你要做什麼調整,才可以學會聽從? 

4. 父母養育兒女 
(8) 惹氣就是刺激的意思。當父母刺激兒女,就容易讓他們灰心喪志。因此,父母的責任就是用真理養育兒女,而不是用怒氣刺激兒女,才不致於讓孩子灰心喪志。

※如果你是身為人的父母,你是用什樣的教養方式來養育兒女呢? 

(9) 其實在親子關係上,父母被孩子激怒,這是常有的事,因為角度不同,看法就會不同。如果父母在平時若能用真理養育,那麼被激怒的機會,就會大大的降低。

※你平常會用真理養育兒女?通常你都怎麼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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